为强化管理效应,调动公司和分、子公司管理层管理工作的主动性、积极性、创造性,促进基础管理和管理创新,建立规范有序的绩效奖励机制,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,根据公司总体目标的设置,对《公司总部/分、子公司管理层绩效奖金总额考核计奖办法》考核指标进行重新调整。将公司总部绩效计奖总额与上缴款(含利润,下同)、营业额、管理费挂钩;将分/子公司管理层绩效计奖总额与利润、营业额、营业收入负债率与管理费、间接费挂钩;上不封顶下不保底,体现强化管理效应的考核机制。
一、考核计算办法
(一)公司总部绩效奖金计划总额=∑(各分、子公司管理层计核工资总额-各分子公司管理层岗薪工资总额)÷∑各分子公司管理层平均人数×总部计奖平均人数。
实际计奖总额按如下办法考核计算:
挂钩考核项目为:上缴款、营业额、管理费,其挂钩考核比重分别为:50%、20%、30%。
具体计奖公式如下:
1、上缴款项计奖额=总部绩效奖金计划总额×50%×∑各单位实际上缴款总额(季、年)÷∑各单位计划上缴款总额(季、年)
2、营业额项计奖额= 总部绩效奖金计划总额 ×20% ×本季(年)实际营业总额÷本季(年)计划营业总额
3、管理费项计奖额=总部绩效奖金计划总额×30%×本季(年)计划管理费总额÷本季(年)实际管理费发生总额
4、计奖总额(季、年)=〔(1)+(2)+(3 )〕×公司综合绩效指标(扣除上缴款、营业额、管理费考核指标)考核得分%
(二)分/子公司管理层计划绩效奖金总额(季、年)=本分/子公司季、年实际上交款(含实现利润总额)×本分/子公司计核管理层工资总额比率-本分子公司管理层实发岗薪工资总额
实际计奖总额按如下办法考核计算:
挂钩考核项目为:利润、营业额、营业收入负债率、管理费间接费,其挂钩考核比重分别为:45%、15%、20%、20%。
具体计奖公式如下:
1、利润项计奖额=本分/子公司计划绩效奖金总额×45%×实际利润总额(季、年)÷计划利润总额(季、年)
2、营业额项计奖额=本分/子公司计划绩效奖金总额×15%×实际营业额额(季、年)÷计划营业额总额(季、年)
(本项实际总额与计划总额之比最高值为110%)
3、营业收入负债率项计奖额=本分/子公司计划绩效奖金总额×20%×计划营业收入负债率(季、年)÷实际营业收入负债率(季、年)。本项计划数与实际数之比最高值为110%。
4、管理费间接费项计奖额=本分/子公司计划绩效奖金总额×20%×预算管理费间接费总额÷实际管理费间接费总额(季、年)
(本项预算总额与实际总额之比最高(低)值为±110%)。
5、计奖总额(季、年)=〔(1)+(2)+(3)+(4)〕×本分/子公司绩效指标(扣除利润、营业额、管理费间接费考核指标)考核得分%。
(三)公司总部、分/子公司奖金(季、年)总额,实行季度考核预结算年度考核总结算。
三、考核目标
1、上缴款、利润、营业额的确定根据公司年度总体计划目标。
2、年度营业收入负债率、管理费间接费预算总额由财务部测算另文下达。
四、绩效奖金(季、年)总额的计算,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、企业管理策划部考核结算。
五、其它规定
1、各单位管理层工资总额的发放,均应控制在考核结算总额内,凡发放总额超出考核结算总额的,其超发部分,公司将按超发数额扣减该单位当年超利奖和下一年度绩效奖金,并按计核含量工资总额比率计算,在下年度补缴上缴款。
2、绩效奖金的发放,均应控制在本单位承受能力范围内。
3、除了承揽工程任务奖、清欠工程款奖、工程结算奖、优质工程奖、QC成果奖、荣获国家、省级荣誉奖根据现行公司文件规定执行外,公司另设立创新成果奖。
六、本办法从2006年度起实施。






